新快報訊 記者陳婕 通訊員黃蘊磊 黃妙姿 譚煒傑報道 父親失蹤37年後,突然現身要求女兒支付贍養費。新快報記者昨日從珠海香洲法院獲悉,該案經調解後父親與女兒終於握手言和,父女達成一致協議,每半個月打一次電話保持聯繫。
  記者瞭解到,原告徐某東今年已經73歲,退休前是一家事業單位的中級職稱工程師,育有女兒徐某玲和一個兒子。女兒七八歲時,父母離婚。之後37年,父親與女兒一直沒有聯繫。直至最近,女兒收到了法院寄來的起訴書,得知父親把自己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才見到失蹤了37年的父親。
  據悉,父親徐某東現已70多歲,在河南省一個事業單位退休,每月退休金有3100元,另外有醫療保險。
  法庭上,雙方就原告徐某東是否盡到父親責任展開激烈的辯論。被告徐某玲請來證人,當年的鄰居朱老師出庭作證並表示徐某東多年來一直沒有支付撫養費和照顧孩子。徐某東則表示,沒有支付撫養費是由於自己的工資收入也不高,很難挪出錢來支付撫養費。37年來,一直沒有與女兒聯繫的原因是,有一次謝某帶著徐某玲去找他,女兒徐某玲一直在哭,他看見女兒哭很心疼,所以多年來,即使想兒女了,也不敢去見他們。
  陪審員認為這類家庭糾紛的案件光靠法院的判決也難做到案結事了,父親提出的這些要求,很大程度上是想和女兒保持聯繫,希望在有生之年,可以修補這段父女關係。為此,合議庭開始對雙方當事人做調解工作。最後,父親徐某東說:“關於支付贍養費的相關訴訟請求,我都不要,我只想女兒每月給我打一次電話聯繫。”這句話深深地打動了在座的每一位,女兒徐某玲也深深地被打動。最後,父女兩人握手言和,解開多年的心結,達成一致的調解協議,女兒每月前半個月需要跟父親徐某東打一次電話聯繫,幫助父親回老家辦理入住養老院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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